庄浪县文化名县建设方案
庄发〔2013〕44号
中共庄浪县委 庄浪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庄浪县文化名县建设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庄浪县文化名县建设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3年7月31日
庄浪县文化名县建设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部署,根据省、市关于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实施意见,紧扣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建设梯田产业强县和生态文化名县的奋斗目标,为依托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快推进文化名县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核心,围绕建设生态文化名县的奋斗目标,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彰显具有庄浪特色的优秀文化成果,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文化品牌响亮、地域特色鲜明、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服务体系健全、文化人才荟萃的文化名县。
二、总体思路
紧紧抓住甘肃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机遇,立足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庄浪梯田的品牌优势,大力实施文化项目带动战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统筹全县文化资源和各类生产要素,促进文化事业大繁荣、文化产业大发展。集中实施“138”计划,即:巩固提升一个建设成果(“全国文化模范县”建设成果),精心打造三大文化品牌(中国·庄浪梯田人文生态文化、华胥氏伏羲女娲始祖寻根文化、大宋“三军”戍边军事文化),着力推进八项重点工程(公民素质提升工程、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文艺精品创作工程、产业体系构建工程、“三大园区”建设工程、骨干企业培育工程、文化招商引资工程),汇全民之智,集全县之力,努力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文化名县。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庄浪特色。巩固“全国文化模范县”成果,深入挖掘我县悠久的历史、丰富的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资源,坚持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引领、以彰显地域文化和时代特征为核心,深化文化品牌建设,推动本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深度融合与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着力提升县域文化经济的竞争力。
(二)坚持立足县情实际。紧密结合西部贫困县的县情实际,抢抓国家发展文化事业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文化产业发展缓慢的问题,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提高,促进文化发展成果普惠共享。
(三)坚持传承弘扬创新。把传承作为基本要求,把弘扬作为关键环节,把创新作为不竭动力,在传承中弘扬,在弘扬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大力发展优秀乡土文化,学习借鉴域外文化,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积极推进文化观念、内容形式、传播手段和发展业态创新,激发发展活力。
(四)坚持保护开发并重。充分认识历史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把保护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各类文化遗产的安全和完整,保留传统古迹的特色和风貌。完善保护性开发政策措施,引进先进技术和优势企业,在开发利用中更好的保护传承,实现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五)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把握文化的意识形态和产业经营双重属性,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发展文化事业,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文化产业,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专项资金的推动作用,同时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主体作用,最大化实现文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建设目标
按照全省、全市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目标要求,我县文化名县建设总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阶段(2012-2015年)。主要目标是:编制出台《庄浪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和《庄浪县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启动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重点项目。到2015年,“三大文化品牌”支撑带动效应明显,全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得到不断深化,社会文明程度有较大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重点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不断涌现;文化产业初步实现跨越发展,特色文化产品日趋丰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到GDP比重的3%以上,基本形成文化名县建设的主体框架。
第二阶段:加快推进阶段(2016-2020年)。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到2020年,“三大文化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成为代表我县的知名文化品牌;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城乡文明程度全面提升;文化事业日益繁荣,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各类优秀文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数量位居全市前列;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综合实力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全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名县全面建成。
五、重点任务
(一)公民素质提升工程
1.深入推进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化“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和传统文化教育。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努力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
2.大力弘扬和践行“庄浪精神”。“庄浪精神”的实质是尊重自然规律,为民务实创业,实干攻坚克难,脱贫致富奋进。因此,要把弘扬“庄浪精神”与塑造“梯田人”品格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拓展和深化“庄浪精神”的时代内涵,通过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凝聚力和创业精神,真正使“庄浪精神”成为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文化名县的力量源泉。
3.深化各级各类文明创建。积极组织实施“全国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幸福家庭”、“十大孝子”、“十大杰出青年”、“和谐五星”、“双拥模范”、“最美人物”等创建、评选、表彰、推广活动,着力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使之成为鼓舞全县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动力。
(二)公共文化惠民工程
1.全面提升重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功能。改扩建吴玠吴璘纪念馆、刘沪刘淳纪念馆和紫荆广场、文化广场、紫荆山公园,新建中国梯田化第一县博物馆、庄浪县革命历史纪念馆、郭成郭浩纪念馆、庄浪县数字影院、露天舞台、北山公园、南山公园、梯田文化广场、全民健身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等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在县城形成以6馆2台4场4大公园为格局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
县博物馆建成总面积2100平方米的文物展厅,完成馆藏文物陈列布展,并实行免费开放。加强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不断扩大馆藏文物数量。县文化馆建成总面积1400平方米的非遗和民间工艺品等展厅,配套文学、书法、美术、音乐、舞蹈等多功能活动室、展览厅、培训室,加强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培训,扩大社会参与面。县图书馆建成总面积1400平方米的阅览室,设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加强古籍善本的整理、管理和利用,逐年扩大图书馆藏和借阅量。县体育馆建成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并新建标准化塑胶跑道、排球场、羽毛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和标准化草坪足球场,对露天体育馆进行封顶改造,完成设施配套。县广播电视台购置电视数字微波现场直播传输设备。升级改造现有非线性编辑系统和节目演播室,建成县城至文家湾调频转播台节目传输光缆系统,扩大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问题。县住建局在完成宋堡城加固维修工程的基础上,要继续挖掘庄浪历史文化,对公园内建筑进行科学规划和有序开发,选址新建吴玠吴璘纪念馆、郭成郭浩纪念馆,充分利用民间资金修建大佛禅院,建设文化“碑林”,保护繁衍紫荆花,增加公园的文化内涵和品位。同时要加强水上公园设施配套,将水上公园打造成文化娱乐公园。
2.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新建朱店、万泉、南湖、阳川、韩店、卧龙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全县1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体育活动中心,达到市级文化站标准,并在每个乡镇至少新建1处图书馆,免费向大众开放。整合各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党员远程教育工作站、老人之家、剧场和村民集会场地等资源,集中设置,综合利用,共建共享,形成村级(社区)文体活动中心。
3.加快广播电影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建立长效运营维护机制。在充分发挥县影剧院电影放映功能的基础上,新建城市数字影院和1-2处无线覆盖发射基站,使全县广播电视实现全覆盖。
4. 深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围绕正月十二“中国·庄浪艺术节”、“云崖寺生态文化旅游节”,以及各乡镇的传统节日和庙会,鼓励民间开展节庆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千台大戏送农村”、文艺调演、社火表演、戏曲大赛等系列公益文化活动,扶持引导自乐班、广场健身等群众文化活动,促进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蓬勃发展。
(三)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1.文物及大遗址保护。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级1处2个点、省级13处、县级158处文化遗址的保护工作,做好47件国家一级文物、200件国家二级文物、658件国家三级文物和6801件一般文物的馆藏保护。加快编制国家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体规划,开展野外文物调查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建立各类文物资源数据库。积极实施云崖寺——陈家洞石窟危岩体抢险加固、栈道修复、文物本体维修保护、环境监测、技术安防、防洪减灾等项目;实施吴家沟遗址等13处省级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完成紫荆山古建筑群等158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机构、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档案、有保护标志说明)工作;对县境内400余处古城堡和烽火台实施保护和开发利用;申报“吴玠墓”和“庄浪梯田”进入国家级文物遗址保护单位。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开发力度,搞好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美术、庄浪武术、手工技艺、风俗礼俗、岁时节令等15个门类、55个种类、570项,1个国家级、2个省级、8个市级、35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工作。加快推进“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申报工作。开展第三次非遗普查活动,力争“马尾荷包”、“南湖曲子戏”进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庄浪木雕”、“庄浪皮影”进入省级保护名录。对处于濒危状态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抢救保护,对高龄代表性传承人进行重点保护,建立传习所,培养接班人。建立“庄浪高抬”传习所和水洛、朱店、南湖、南坪、良邑5个乡镇传承点。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编制完善我县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重点做好“水洛古城”、“通边古城”、“大宋王家城(古聂城)”、“庄浪古城”、“南坪乡(竹编)”、“朱店镇贾沟村(马尾荷包)”的保护与开发。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加大古土堡、古民居、古村落、古树木等遗存的保护力度。
4.古籍整理及地方史志出版。做好全县古籍资料整理、登记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古籍联合目录和数字资源库。加强对《叩弹集》、《十三经注》、《四书朱子体注大全》等古籍文献的整理和编辑出版工作。培养古籍修复专业人员,完成珍贵古籍修复工作。编纂出版《庄浪地方戏剧志》、《庄浪方言志》等10部专业志、18部乡镇志和10部村志,推出系列历史名人诗文集、书画集和庄浪历史文化精品丛书。
5.弘扬红色文化。对石桥地下党活动旧址、风台梁兵变旧址、毛定原故居等革命遗址进行保护。突出庄浪作为革命老区的特殊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红色景区的合作,加大红色文化文物和史料征集力度,将我县融入全省“红色之旅”旅游线路。对革命战争年代及建国以来的先进模范人物树碑立传。
6.传承民俗文化。在南山公园建设民俗文化园,加强特色村落、族谱、生产、居住、服饰、饮食、岁时、礼仪、信仰、禁忌等的挖掘整理与研究,推动地方语言、生活习俗等民俗文化的科学保护和有效传承,做好特色原创艺术表演形式和艺术作品的创作排练,完成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修复、建档和数字化建设等基础性保护工作。
(四)文艺精品创作工程
围绕“三大文化品牌”,建立文艺创作题材库和重点文艺选题申报制度,广泛吸引县内外高层次文艺人才策划创作,推动重点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精心办好《庄浪文史》、《紫荆花》、《庄浪文艺》、《庄浪史志》等文艺史志类刊物,支持书协、美协、作协、音协、摄协、民协、楹联协会等文艺协会和个人举办展出、编印刊物、出版书籍。
1.全面打响“中国·庄浪梯田人文生态文化”品牌。以庄浪梯田建设为题材,创作一部大型电视连续剧或电影,继续修改排练《梯田庄浪》大型现代秦腔剧目,全面反映34年梯田建设历程和庄浪精神的产生历程,在省内外主要媒体播出。制作庄浪精神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和全省巡讲电视专题片,邀请梯田建设者参与撰写回忆录,编撰文学作品。
2.努力打造“华胥氏伏羲女娲始祖寻根文化”品牌。以华夏人文始祖圣地——雷泽朝那湫为题材,挖掘上古文化,收集整理出版流传在民间的传说、戏剧、故事等。在县城规划建设“华胥殿”,适时在朝那湫举行全国性的“中华人文始祖--华胥氏伏羲女娲祭典文化节”,扩大庄浪知名度。
3.着力打造“大宋“三军”戍边军事文化”品牌。深入研究整理刘沪刘淳、吴玠吴璘、郭成郭浩等宋代活跃在边陲的三支戍边安民军队的英雄史迹。搜集研究整理秦始皇西巡鸡头道、光武帝西进克略阳、王庆云称帝水洛城、吕光建立后凉、马谡骄兵失街亭、夏侯渊血战长离川等发生在我县境内的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创作以相关历史文化为主要题材的戏剧、小说、歌曲、舞蹈及电影、电视剧等文艺作品。
(五)产业体系构建工程
紧跟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投资导向,围绕“3341”项目工程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各类财政性资金和专项补贴,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竞争性强、具有产业拉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的重大文化项目。到2015年,至少建成2个投资过亿元的重大文化项目;到2020年,争取实施1个过10亿元的战略性投资项目,着力构建八大文化产业体系。
1.构建文化旅游服务业体系。加快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养生、演出娱乐、美食购物等文化旅游产业,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加快形成梯田人文生态游、关山自然休闲游、县城娱乐购物游的旅游循环圈,打造黄金旅游线路,建成一批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精品项目,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综合效益。
2.构建特色文化产品体系。充分发挥我县独特的民俗文化资源和能工巧匠众多的优势,加快发展书画、木(根)雕、马尾荷包、泥金纸织画、庄浪毛笔等特色产品,以及庄浪暖锅、荞面油酡、大馍馍等民间特色小吃,形成规模,发挥品牌效应。筹建民间民俗工艺品生产、销售公司和协会,打造特色产品的自主品牌,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扩大生产规模,走产业化发展之路。
3.构建文化演艺业体系。壮大紫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整合“云崖秦腔艺术团”、“福盛班”等县内私营院团、秦腔“自乐班”、皮影戏团、眉户戏团等民间演出团体,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投资兴办文艺演出业;鼓励以多种形式创办演出团体,鼓励皮影、花儿等艺人注册院团,开展商业演出业务。
4.构建休闲健身娱乐业体系。开发健身休闲养生项目,推介中医养生、生态养生、运动养生、美食养生等养生名片,开发中医养生馆。适度增加歌舞厅、大众公园、农家乐、垂钓等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研发相关配套旅游产品。
5.构建会展业体系。依托“中国·庄浪艺术节”和“云崖寺文化旅游节”两大节会,积极筹划配置传统节庆、民俗庙会、商业会展资源,面向市场设计产品,搭建文化交流平台,为经济文化发展创造源源不断的人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
6.构建文化艺术培训服务体系。通过与各类文艺团体联合等方式,培养社会需要、能够参与市场竞争的复合型人才;通过举办各类文体展演和比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文化体育、艺术、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7.构建传媒服务业体系。创新传媒产业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拓展广播影视制作产业,推行栏目品牌化、节目大众化。加强经营性门户网站建设,规范网吧经营,通过广告、手机短信、电子商务等途径开拓商机。
8.构建创意设计业体系。通过招商引资和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导创意设计及喷绘印刷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包装印刷、打字复印、文化用品生产、出版物销售等相关企业发展。
(六)“三大园区”建设工程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传统继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通过争取国家投资和招商引资,立足实际,发挥优势,重点突破,集中力量建设“三大园区”,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1.建设“中国·庄浪梯田景观文化旅游产业园”。在加快劣质梯田改造和保护梯田资源的基础上,以庄浪梯田“十大景观”为载体,坚持历史人文内涵与庄浪精神相承接,打造梯田景观与开发梯田产业相结合,建设现代观光农业综合区、特色农业精品园、生态农业园等一批高品质农业旅游项目,吸引宾客观赏梯田生态和农耕文明景观,体验乡土民俗风情,带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2. 建设“庄浪县文化产业园”。依托我县书画产业优势,注册“庄浪书画”商标。结合“三馆”搬迁,盘活文化馆、图书馆资产,采取政府规划建设管理、市场化经营的办法,在文化馆、图书馆原址新建二层仿古建筑,并在宋堡城新建古玩市场,建成庄浪县文化产业园,使县“三馆”、影剧院、数字影院、紫荆广场、宋堡城、紫荆山公园和紫荆南街书画产业一条街融为一体,逐步培育形成书画、古玩、工艺品、收藏品、出版物、民俗产品等多门类文化产品加工交易和文化娱乐的文化产业园,辐射带动全县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3. 建设“云崖寺—雷泽朝那湫—葛家洞—陈家洞文化旅游园”。确立云崖寺—雷泽朝那湫—葛家洞—陈家洞旅游观光一条线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养生、健身疗养相结合的文化旅游高端平台,做好景区开发、文物生态保护、特色餐饮服务,推动旅游产业向“综合经济”转型。建设雷泽朝那湫华胥氏伏羲女娲圣地,在朝那湫选址建设朝那湫“雷泽圣殿”,每年举行盛大祭奠,缅怀中华民族伟大始祖,同时在圣殿周围建设高标准会议中心,承接各种会议、休闲、度假、餐饮服务,使其成为庄浪文化旅游业的一张响亮名片。
(七)骨干企业培育工程
1. 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民营资本参股国有文化企业等方式,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各类产业协会,采取“企业+协会”的模式,提高文化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对“平凉亚平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宏声演出有限责任公司”、“恩泽文化生态产业园”、“鑫鸿博古雕刻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紫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恒辉包装果品有限公司”等一批业绩突出、优势明显的文化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它们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水平。全县每年至少打造1户战略性文化企业,重点扶持发展5-6户骨干文化企业。到2015年,全县文化企业总数超过80个,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以上。到2018年,全县文化企业总数超过120个,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以上;各类文化协会会员达到1000人以上,国家级、省级会员有较大突破。
2.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消费市场运营模式。适当降低市场门槛,减少行政审批,发展多元化的新型文化市场主体,推动文化艺术策划、创作、生产、展演“一条龙”服务。加强文化中介和行业组织建设,繁荣图书市场和涉农文化市场,扶持画廊等中介企业的发展。
(八)文化招商引资工程
1.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审批、立项、税费方面给予投资者和客商最大的优惠,着力解决规划、土地、环评、拆迁安置等环节中的突出问题,以优惠的政策、宽松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着力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大中型文化企业集团在我县投资兴业,引导战略合作伙伴和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多种招商形式,主动加强与全国、全省、全市知名文化企业和各地商会的沟通联系,蹲点学习,对接洽谈,进行点对点精准招商。充分利用节会活动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围绕深圳文博会、甘肃省文博会等主要节会以及各地举办的节庆活动,以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包装印刷等优势产业领域为重点,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庄浪县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暨文化名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若干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协调指导全县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暨文化名县建设的各项工作,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文体、文联系统各部门、各协会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发改、财政、教育、民政、卫生、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公用事业管理、科技、税务、金融等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支持文化名县建设。要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全县文化机构,理顺工作机制,并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制定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设立文化产业办公室,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规划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文化资源普查,全面摸清全县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景观等资源,建立全县各类资源名录、资源数据库和资源项目库,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在摸清文化资源、确立发展方向、谋划重大项目的基础上,聘请具有较高资质的规划团队,坚持高起点策划,编制高水平规划方案,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权威性和操作性,并注重于城乡建设规划、文化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生态发展规划相互衔接,确保各项规划的系统性和持续性。要以规划统领约束项目建设,坚持边规划、边申报、边审批、边建设,确保每一项规划都能变为现实的建设工程。
(三)制定优惠政策。根据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文化发展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文化名县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县财政将文化名县建设列入财政预算,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文化部门要抓紧制定《庄浪县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和《庄浪县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发改局、文广局要研究制定《庄浪县文化名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财政局要研究制定《文化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办法》;招商服务中心要研究制定《文化名县建设招商引资管理办法》;国土局、规划局要在全县建设用地规划审批中为文化名县建设留出足够的建设用地;人社局要研究制定《文化名县建设各类文化人才培养引进办法》;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文化企业税收优惠办法》;金融系统要加大文化企业扶持力度;工商局要在文化企业注册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公安局要大力配合文化综合执法大队管好文化市场。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为文化名县建设提供强有力地政策和资金保障。
(四)培养文化人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文化干事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中心(室)、农家书屋专职人员。实施“五个百名”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到2020年,培养文化管理人才100名,文化能人100名,文化企业带头人100名,文化专业人才100名,文艺创作人才100名。资助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成长,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与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等院校合作,建立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各类文化人才。面向社会招聘引进一批文化艺术创作、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急需人才,广泛吸纳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逐步改善和优化全县文化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培养壮大民间乡土文化人才队伍,加强民间文化人才培养选拔,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
(五)强化激励机制。制定出台《庄浪县文化名县建设考核奖罚办法》,把文化名县建设纳入县上综合考核,与梯田产业强县建设同等考核奖罚,并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单位要把文化名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并围绕实施文化名县建设“八大工程”,对在文化名县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骨干企业和经营大户发展文化产业。在文艺精品创作上,要设立“紫荆文艺奖”,每两年对在省级以上文艺刊物发表、刊播、展出的各类文艺作品,以及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省“敦煌文艺奖”、市“崆峒文艺奖”等国家和省、市级重大文艺奖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六)加大舆论宣传。围绕文化名县建设的主要内容,坚持办好紫荆讲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会议、节会等渠道,宣传我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宣传文化名县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文化名县建设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文化名县建设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要把国家政策解读明白,把庄浪的优势宣传到位,把发展的规划介绍充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设立各级各类文化论坛、文艺讲座,使公众更多地了解庄浪的历史文化。要把我县优秀历史文化内容和相关知识纳入学校教育计划,编入乡土教材,激发青少年热爱家乡、热爱传统文化的热情。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我县的历史文化和文化名县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文化名县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庄浪县文化名县建设重点项目分解表
2.庄浪县文化名县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